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KORENS EM为彻底保护个人信息提供人的隐私,保障信息化社会中的通信自由,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如下: KORENS EM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可能会随着政府的法律、方针以及KORENS EM的政策变化而变更。个人信息提供者请在访问KORENS EM网站时进行确认。

1. 个人信息的收集目的及使用 KORENS EM收集个人信息提供人的信息的目的是通过KORENS EM网站,为个人信息提供人提供最佳的定制化服务。当前KORENS EM正在提供多种服务。此时,可以根据会员提供的个人信息,选择性地向会员提供更有用的信息。

2.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及收集方法 KORENS EM为提供更好的服务正在收集必需的个人信息。收集的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性别、住址、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学历、经历、资格持有明细等。此外,为了提供特定服务,还会要求提供额外的信息。此时,您所填报的信息除提供相关服务或事先表明的目的外,不会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3. 个人信息的保存和废弃 在您接受KORENS EM提供的服务期间,个人信息提供人的个人信息将由KORENS EM持续保留,并用于提供服务。但是当已经达成事先告知个人信息提供人的提供目的时,收集到的个人信息会按照无法再生的方法被彻底从硬盘中删除,不能用于任何用途。

4. 个人信息的提供和共享 原则上KORENS EM不会向他人或其他企业、机构公开个人信息提供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对于个人信息提供人同意公开时或违反KORENS EM服务使用条款的人或利用KORENS EM服务给他人造成了法律损失或做出了伤风败俗行为的人,为了采取法律措施,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必须要公开个人信息时除外。 KORENS EM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可与商业伙伴共享个人信息提供人的个人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在收集信息或提供信息之前,要向个人信息提供人告知商业伙伴是谁、为什么需要什么样的信息、到何时为止会如何保护/管理此信息,并征求同意。如果个人信息提供人不同意,则不再收集额外的信息或与商业伙伴共享。为了进行其他统计处理、学术研究、市场调查,必要时只能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形式来提供信息。

5.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您使用KORENS EM提供的服务时发生的所有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投诉都可以向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或负责部门申报。KORENS EM将迅速对个人信息提供人的申报事项给予充分答复。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姓名  李宇奇
所属  管理部
电话  055-371-6700
职位  管理员
邮箱  wglee@korens.com

6. 通知义务 增加、删除及修改当前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内容时,至少要在修改7天前通过官网的"公告事项"进行通知。但是,如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第三方提供等用户权利发生重要变更时,最少要在30天前进行通知。

通知日期 : 2021年 06月 10日
实施日期 : 2021年 06月 10日